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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日 星期日

2013年6月2日 ﹣ 文章分享 :《教會必須悔改》

2013年6月2日 ﹣ 文章分享 :《教會必須悔改》


看到一篇網上文章,其中部份內容提及作者對「現今教會面對社會議時的反應」作出評價。讀後滿有同感,現節錄其中部份,跟大家分享。(詳文可參看:http://greatest-dad.xanga.com/763370648/教會必須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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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節錄自:http://greatest-dad.xanga.com/763370648/教會必須悔改/
教會最熱衷社會裡有關性的議題:八十年代旺角設紅燈區的議題、色情刊物,世紀初的「斷背山」、個別報刊的風月版,以致近期藝人未婚懷孕和早前到港演出的Lady Gaga,教會和機構不是在報章賣廣告,就是開記者招待會,呼籲信眾抵制抗衡,猶如黑暗世代的明光。但對於牽涉信仰群體權貴者的凟職濫權、性侵犯的案件,卻從來沒有誠實公允地面對,遑論對被罪者和會眾甚至社會道歉。教會,至少是我所認識的香港教會是「信仰分裂」的。

我所認識的教會,愈來愈沒有生命和能力。過去十年,我甚至覺得教會與那些為維護自己利益而張牙舞爪的鄉紳沒有太大分別。再多的大型聚會、再頻密的報章禱告、更多的高官藝員見證,只顯出教會勢利、看風駛里(注:無法輸入正字)。在教會內,沒有聖道,只有關係、網絡、利益、教牧相衛。教會已經淪落為既無異象、也乏品味的街坊福利會。

當然,我說的教會並不是那有由基督買贖、藉聖道洗淨的群體,而是那由「街坊組長」所操控的組織機器。這種組合產生的已經是結構性的罪,是將會不斷延續罪惡的機構。這不是說它會實實際際地行惡,而是合理化惡。最可怕的,是扭曲經文和信仰而合理化不義和剝削。這結構罪體,將聰明地、義無反顧地站在高牆旁邊,遠離那脆弱、愚拙的雞蛋,忘記教會的標記十字架(林前1至2)。

為了鞏固福利會,街坊組長斷章取義地曲解經文,為要合理化罪惡、欺壓弱小、漠視不公。以下是常見的謊謬理由:
1. 順服掌權者(無論他作了甚麼,他總是神所膏立的人)
2. 家醜不外傳(不要失見證)
3. 愛心(愛包容罪)
4. 誰可以扔石頭(誰沒有罪呢?)

這些年間,從政治議題到民生,信仰賦予的勇氣、憧憬、盼望和力量,有那些可以從教會瞥見?愈是不公、愈是懸殊的事件議題,教會愈是沉默,愈愛靠大邊。想來想去,我只想到一條出路
信徒必須醒覺,打破結構罪體
街坊組長必須悔改,不作自肥的牧人(以西結書34)
求主憐憫,牧養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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