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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7日 星期一

2013年6月17日 – 近日從恩福堂對在教會內進行商業活動推廣之聲明中發現(Part 1雙重標準)

2013617 近日從恩福堂對在教會內進行商業活動推廣之聲明中發現(Part 1 雙重標準)


(圖一:恩福堂崇拜程序表)
 



(圖二:恩福堂對在教會內進行商業活動推廣之聲明)

從以上(圖二)的聲明中,恩福堂政策一向不容許弟兄姊妹於教會內進行各類商業活動推廣,例如 : 推銷或傳銷商品,包括家居用品、美容、食品等以至各類保險之推銷活動……..

但是恩福堂的聲明中,原來音樂課程是例外的!!! 何出此言呢?
近日收到由教會團契發出的電郵中(圖三),恩福堂竟然在(圖四)司琴培訓課程申請表中的B項目,替音樂導師推廣喎!!! 其收費也不便宜嫁!!!


(圖三:團契電郵)
 


(圖四:恩福堂司琴培訓課程) 歡迎下載其申請表PDF (不過申請已截止了)

頂部份紅色圈中的要求為:
堂數:15(A小組學習課程) + 15(B個別學習課程) + 半年(C實習課程)B個別學習課程同步進行
程度:7級或同等鋼琴程度
要求:學員須委身完成全部之課程(A+B+C)

項目AC費用為全免。

可是,
低部份紅色圈中的項目B收費每課堂為$375
15 X $375 = $5,625

以上的司琴培訓課程,本應是一件值得欣賞的事情。
如果大前提在全免的環境下,可是在15(B個別學習課程)要收費呢!

甚麼叫「B項及C項為如有需要」,但「學員須委身完成全部之課程(A+B+C)」。

如果學員須委身完成全部之課程,即是無選擇權啦!
這樣學員就要付出$5,625元吧!
那麼恩福堂即是替音樂導師推廣教學課程吧!

恩福堂的雙重標準真有趣……那麼請恩福堂開辦多些有關各行各業的服務介紹講座(醫生、律師、會計師、投資顧問、地產經紀、各大補習社或其他沒有在程序表上列明的商業)和單張並列出如有需要可自行聯絡,以便促進恩福堂內各行各業的發展!

我終於明白點解趙文海先生(Eddie Chiu)可以在SendMe敬拜隊中推廣其公司(和平傳播 Peaceful Media - Studio & Training Center)之音樂課程了。

音樂課程有例外,這就不是如恩福堂程序表聲明中說:「政策一向不容許弟兄姊妹於教會內進行各類商業活動推廣吧!

雙重標準是你們的做事方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