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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日 星期五

2013年4月9日 - 投訴有關陳志豪牧師作調解員處理不當及不公正

2013年4月9日 - 投訢陳志豪牧師
致中國基督教播道總會
牧識部
龔小姐代表人收

信件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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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國基督教播道會總會牧職部:龔小姐代表人收


啟者:

有關: 投訴『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陳志豪牧師作調解員處理不當及不公正

本人吳惠儀姊妹和梁百熙弟兄是恩福堂牧愛伉儷團契歡恩組的組員,現欲投訴教會陳志豪牧師。事緣由於陳志豪牧師在本年216日,在我們與Marvin LEUNG代表的SendMe拜隊會議中作調解員一職,身份不清,處理手法有欠公平公正,未能抱持一個中立的角色。

現欲投訴以下各點:

會議前:

1.     在會議前,牧師表明已清楚了解雙方立場,也說已清楚看透了我們的信件,但原來沒有
2. 從會議開始前,牧師根本未有真正了解事件的前因和各方的意見,也未有清楚了解Marvin一方和我們一方的立場和對事件的不同觀點和看法。就話要參與作調解員。

會議時:

3. 在調解過程中,牧師「僅看看」文件和圈出重點,未有清楚整件事的詳情。
在調解的過程中,牧師一直堅持Marvin一方「解讀問題方法」作為自己的立場和論點,去處理和解釋整件事件。
4. 在會議過程中,牧師才初步「聽到」雙方的立場,他即Marvin一方的立場,作為自己的立場和向我們「不斷提問」的內容
在調解的過程中,多次以Marvin一方的「觀點」向我方提問,並要求我們要「接納」對方的說法
5. 過程中也要求我倆要「明白」和「尊重」對方,為何陳傳道沒有以相同的方法和口吻向Marvin一方作出提問和要求呢?
6. 當天的整個會議過程,一直偏幫對方,並以對方立場,不斷為Marvin一方解釋
7. 在調解的過程中,牧師一直說「是你倆(GeorgeEsther)不明白整件事,所以要「等待」陳牧師去幫Marvin解釋!(他只是個調解員,為何會是「牧師說」,而不是「Marvin說」?)調解員不應是中立的嗎?
8. 會議時,多次不許和不認同我們的觀點和看法,陳牧師多次叫停我倆要先聽他說,其餘我們要表達的都話要留待結論時才再說。
9. 我們在會議多次表達和堅持的意見,一直被陳牧師否定,但會議後,他竟問我們為何不在會議中把堅持的意見向大家表達及說出來!!!
10. 陳牧師會議前曾表明自己是由「敬拜部」受權處理這事(即蘇李嘉慧師母帶領的敬拜部)這就等於他要「站」在「敬拜部」的一方嗎?如果是這樣,他就根本不合適當「調解員」了。

會議後:

11. 會議後,Marvin一方和其他人都離開了,陳牧師才向我們問及,為何不在會議總結時提出感受和意見?? 從此可見,陳牧師根本在會議時,一直也沒有聽到我們表達一切所有的意見和內容。其實所有的意見和內容,我們早在會議中已清楚表明了
12. 經過一周的時間,直至22/2/2013,我們才收到陳牧師就這次調解的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當中,他說「只有」「第二部份」有關當天會議的內容可以作「更改和修訂」。但是,單就會議紀錄中的「第二部份」,也有部份資料是錯誤的(如會議的總時數只有3.5小時,而不是4.5小時)。故此,我們當時已「無意」再跟他再「討論」和「澄清」會議紀錄當中的文字問題,因我們已對陳牧師的調解員角色和身份不再信任了。

對於以上有關陳志豪牧師處理調解一事上各種不公正、身份混淆不清的「調解員」角色,實在有感不安和失信;但深信:播道總會是公正的!作為信徒,我們實在感到非常擔心,陳志豪牧師未能有合適的能力和心態,在恩福堂中作好牧者和帶領者的身份。現懇請播道總會和同工們能正視及處理陳志豪牧師侍人及其處事的態度及能力。

現附上當天會議中的各方提問及觀點的圖解作參考,那次會議後,我們也曾向恩福堂梅余秀嶽傳道(團契部副堂主任及伉儷範疇主管)「嚴肅處理」並代為跟進有關問題。但無奈她不但沒有跟進有關問題,也只是草草以「電郵」回覆我們的投訴便作罷。恩福堂中的牧者就是這樣待人、處事和處理投訴的嗎?聖經中教導的公義和真理又在何方?假若連教會領袖也「不行公義」、「不好憐憫」,那一切在講台上的教導也是「假」的嗎?敬請「嚴肅處理」並代為跟進有關問題,也請盡快以書面回覆投訴。


此致

主內,
恩福牧愛伉儷團契歡恩組
吳惠儀姊妹, 梁百熙弟兄
二零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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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如須接見或任何查詢, 請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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